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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長腿妹酒駕拒測又反悔 友人挑釁求警賞巴掌][蘋果日報][2016/08/26] [打印本頁]

作者: PHIL0823    時間: 2016-8-26 11:20 AM     標題: [長腿妹酒駕拒測又反悔 友人挑釁求警賞巴掌][蘋果日報][2016/08/26]

本帖最後由 PHIL0823 於 2016-8-30 09:10 AM 編輯

長腿妹酒駕拒測又反悔 友人挑釁求警賞巴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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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08月26日09:00


高雄市一名女子清晨駕車停紅綠燈時,因越線遭巡邏警盤查,
女子下車後身上散發出濃濃酒味,警要求進行酒測,
女子一邊滑手機同時表示拒測,警秉公處置當場開出拒測單,
沒想到女子突然反悔要求重測,礙於不符合程序遭警拒絕,
事後兩名男性友人趕到現場護駕,其中一名白衣男見求情不成,
開始不斷向警方挑釁,數度要警員賞他巴掌,女子擔心場面失控急忙安撫,
最後兩男不敵優勢警力,眼見公權力無法動搖,最後黯然搭車離開現場,
女子也被警帶回依法開單告發,連同百萬進口車一併扣車。
(侯昌騰/高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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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實中當然是不可能的... (笑

警察動手事情就變調了
白衣男大概也是打著這主意
只是警方也很聰明

罰單開了再說

面臨這種情況
白衣男想要上演英雄救美
賀爾蒙加速分泌也是很正常的
就是夏教授說過的 情慾流動
(這句是名言 有興趣可以估狗一下輔大性侵案)

不過之前也有恐龍檢察官的離譜裁定... (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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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嗆「你撞啊」男撞鄰車不起訴
2012年05月16日

台東縣卑南鄉一名男子,酒後跟鄰居起口角,他大罵:「小心等一下我開車撞爛你的車。」

鄰居反嗆:「你撞啊!你撞看看!」他竟真的開吉普車,把對方轎車車頭撞爛,

鄰居憤而提告傷害,檢察官認為被告雖構成毀損事實,但撞車行為係在原告同意下,

應屬「阻卻違法性之承諾」,裁定不起訴處分。


檢方指獲得允諾

提告的黃瑞琳大罵:「這種裁定根本是在保護壞人,太過分了!」;

律師吳漢成也認為檢察官如此裁定「不符經驗法則」;

台東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吳怡明表示,當事人不服,可聲請再議。


黃瑞琳表示,今年二月九日,原本住鄰居的男子李金光(四十三歲、另案服刑中)

酒後開車停在其家門口,雙方因細故吵架,

李某大罵:「小心等一下我開車撞爛你的車。」他不爽回嗆:「你撞啊!你撞看看!」

沒想到李真的開車衝撞黃的黑色轎車,把車頭撞爛,還把停在轎車後的大貨車撞到後方椰子林內。

黃瑞琳在雙方衝突過程受傷,憤而告對方傷害及毀損,

「我確實有說『你撞啊!』等話,但怎會成為無罪理由?」黃瑞琳氣憤說,

檢察官認為李會撞他車子,「是我允諾他去做」裁定不起訴,

「這理由會不會太離譜了?」黃瑞琳表示會聲請再議,並在明天截止日前到法扶中心請求協助。










補充內容 (2016-8-26 03:56 PM):
原來圖太多 瀏覽會扣積分... 我砍掉一些圖看看...
作者: ben6705    時間: 2016-8-26 11:44 AM

警察真的大閒了,酒駕可以到新加坡當代表,代表台灣.
在陳菊治理下的高雄,酒駕是身份的表示,不是權貴不酒駕?
一個小警察一個月賺多少,連法官檢察官的一半都不到,還要強出頭.
人家開百萬名車,弄出事一個小警察賠得起?
小警察真的不知好歹,在民進黨執政的縣巿還要執法?
作者: kiwi1106    時間: 2016-8-26 01:02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maersk666    時間: 2016-8-26 02:01 PM

這種人真的水準好低喔!!丟臉死了啦!!笑死我了!!
作者: Daniel333    時間: 2016-8-26 02:16 PM

從電視新聞報導看到此新聞?喝酒駕車本來就不對?要配合警察處理趕快回家休息?
作者: Doupont    時間: 2016-8-26 02:36 PM

酒駕就是不怕~
到底要再加重刑責多少

作者: sheng5168    時間: 2016-8-26 03:02 PM

敢向警方挑釁水準就是這樣而已了為了護花是否值得
作者: totalutility    時間: 2016-8-26 03:11 PM

這篇新聞的重點在於長腿辣妹嗎?
作者: luciferlam    時間: 2016-8-26 03:20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sunman888    時間: 2016-8-26 03:26 PM

機車耶~可以設定是否扣積分嗎?
一進來就被扣積分,真的有點不太爽QQ
酒駕他媽就是要鞭刑拉~罰不怕...
作者: wangminyuan    時間: 2016-8-26 08:27 PM

警方對於酒駕違規取締不遺餘力,民眾應該要守法。
作者: 16885    時間: 2016-8-26 08:30 PM

一進就被騙積分、回一帖補積分~
其實標題有點唬爛,找了半天沒看到什麼長腿妹,有被騙了2次的感覺..............
作者: e9406036    時間: 2016-8-26 09:35 PM

物以類聚

天龍思想的叫來天龍思想的

可惜沒有背景

這局警察獲勝
作者: 平淡幸福    時間: 2016-8-26 10:21 PM

動點關係 找到工作地方
三不五時  就上門關心一下
在怎麼了不起的人
也受不了
在說 打巴掌  是不對  
囂張也要有本錢  
作者: taisgigi    時間: 2016-8-27 12:35 AM

totalutility 發表於 2016-8-26 03:11 PM
這篇新聞的重點在於長腿辣妹嗎?

但是長腿辣妹在哪你有看到嗎?


作者: dible1215    時間: 2016-8-27 07:14 AM

看來長腿妹應該是個正妹
不然怎麼那麼有人氣呢
不過照片看起來似乎還好
作者: AIRCRAFT13    時間: 2016-8-27 08:05 AM

台灣酒駕這麼低階的罰則誰會怕
重點的長腿妹在哪??積分騙很大
作者: a5720104    時間: 2016-8-27 09:20 PM

本帖最後由 a5720104 於 2016-8-27 09:22 PM 編輯

既然這名男子都這麼請求了也不好意思拒絕他
就應該直接賞他個巴掌
讓他理解到警察叔叔可不是好惹的

作者: dohin    時間: 2016-8-27 10:21 PM

臭俗辣展氣魄在女人面前展現這種爛氣魄笑死人喔叫條子賞巴掌你不會展一下氣魄賞警察巴掌看看嫩B
作者: kenji101322    時間: 2016-8-28 03:51 AM

挑釁執法人員應該可以依妨礙公務當場逮捕吧
而長腿妹到底是哪位啊
看來看去有哪位女的有長腿啊
作者: eejack0033    時間: 2016-8-28 07:38 AM

警察現已有SOP,遇到挑釁的 .... 不缺業績就盡量安撫,也少點事.
但屁孩太over 或缺業績想抓你必然會引你出言不遜,再以妨害公務當場逮捕.

奉勸小屁孩別再自以為是.

作者: abckobedoc    時間: 2016-8-28 09:46 AM

那就賞他吧! 這種要求這輩子還真沒聽過

一開始也是想到周星馳那部芝麻官的梗。

女子擔心場面失控急忙安撫 -->結果男子還把情況弄得更糟!
作者: ax11022033    時間: 2016-8-28 11:11 AM

簡單一句
喝酒就不要開車  這很難嗎
而且這樣對人民、警察、路人安全都好
不然真的出事的話  一定比現在的情況還要更慘

作者: aajacky86    時間: 2016-8-28 07:52 PM

長腿妹在哪?我只看到討打哥。你說的長腿妹不會是圖中那個腿有點粗的女人吧?記者不要再用標題騙人了
作者: yayadragon    時間: 2016-8-28 09:04 PM

真的是很無言吶
希望他們可以動腦一下子

作者: wailiam2011    時間: 2016-8-28 09:49 PM

真的是被台灣媒體打敗

不讓人民受精 就不死不休
作者: 22331299    時間: 2016-8-29 01:04 AM

碰到這種的直接上銬帶走吧
作者: 0w0小屁孩    時間: 2016-8-29 02:59 AM

感覺被騙了+1
哪有一進來就被扣積分的,也沒在標題上事先警告,超過10張圖會扣積分這是常識吧…
樓主以後你發圖可以考慮用免空或分帖發,才不會又被唸( ̄Д ̄)ノ
作者: 南宮竹    時間: 2016-8-29 03:16 AM

台灣人就是有錢罰不怕,加重了刑罰,喝酒開車的人一樣那麼多,應該要再加重刑罰,直到大家喝酒後不敢開車為止.
作者: jrek    時間: 2016-8-29 03:57 PM

應該是酒測不會過,拒測至少還不會被扣駕照跟罰酒駕,不知道以後會不會有不得拒測的條款
作者: huanglance    時間: 2016-8-29 04:21 PM

別這樣 白衣男為了打上一砲 努力求表現 警察都不給機會
作者: to543    時間: 2016-8-29 05:39 PM

警察對於團伙最多就是這樣子了.但對於單操一個看起來很窮很弱勢的,言語行動就十分威武高大強硬了.
作者: irenelo66    時間: 2016-8-29 09:28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ga033661    時間: 2016-8-29 11:11 PM

樹大必有枯枝 人多必有白癡
不要以為大家跟你一樣用這招
警察不吃這套
作者: aa27818813    時間: 2016-8-30 03:04 AM

長腿妹到底在哪裡? 沒酒品就不要品酒
作者: 希帝斯    時間: 2016-8-30 03:11 AM

你的帖子可以再修飾一下吧= =
瀏覽一次扣一次積分...有點無言...

言歸正傳,酒醉誤人又一例,
只是從中也能看到台灣的公權力不是那麼的強勢,
還讓民眾都有僥倖的心態。
作者: tsai963    時間: 2016-8-30 09:13 AM

也要看看是甚麼事在出頭阿?護駕不成,自己惹事上身!!
作者: k11040711    時間: 2016-8-30 10:41 AM

酒駕案件層出不窮
真的不考慮修法提高刑責罰緩嗎
作者: hsuhsu123    時間: 2016-8-30 10:51 AM

這篇重點是別酒駕,酒駕也別跟警方"魯",敢酒駕就認栽被罰
作者: dun_hillz    時間: 2016-8-30 10:53 AM

查酒駕 乾脆外包算了
按件計酬 每件十萬 車輛扣留五十年
抓一個挑釁的 外島關一年
執法找老美來訓練 別讓小屁屁耍嘴賤
哈哈哈

作者: thanksbye    時間: 2016-8-30 11:00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adzx520    時間: 2016-8-30 11:04 AM

高知識 低水準
不管水準高不高
已經嚴重影響 國民形象了
作者: giroro1698    時間: 2016-8-30 04:04 PM

這年頭大家都以為挑臖警察事宜見很光榮的事,可悲
作者: lanevo1979    時間: 2016-8-30 04:17 PM

台灣的法律+法官=鬼島

這跟你就不要遇到壞人唯一死刑
遇到法官有教化的可能
作者: ja996879    時間: 2016-8-30 04:20 PM

扣押他的車,罰他個幾十萬,關他個幾十天
看還會不會這樣
作者: kokony    時間: 2016-8-30 04:29 PM

又是酒駕的垃圾!酒駕怎不修法罰重一點呢
作者: 日月陰陽    時間: 2016-8-30 04:29 PM

現在警方都會錄影蒐證,加上處理不當的話,一不小心就上媒體版面,當然依法告發,剩下的就法務部跟交通局的事了!
作者: YAMAZAKIMAN    時間: 2016-8-30 04:41 PM

違法在先 依法辦理 沒得商量
作者: 25736309    時間: 2016-8-30 04:46 PM

不過年紀看起來輕輕就可以開賓士也很厲害
可能也有錢可以繳罰單
所以他們不在乎吧
作者: 帥氣翰哥哥    時間: 2016-8-30 04:47 PM

喝酒駕車本來就不對,

下次別喝了。
作者: s11231    時間: 2016-8-30 04:48 PM

要是我就巴下去
這輩子沒聽過這種要求
作者: iamkingdom    時間: 2016-8-30 05:01 PM

哪ˋ來的長腿辣妹~??
根本沒看到阿~~
被騙哦~
作者: chen189    時間: 2016-8-30 05:01 PM

那男的精蟲充腦,不怕被告妨礙公務?
作者: pizzevisa    時間: 2016-8-30 06:51 PM

恭喜阿,找人助陣!不如乖乖測,都被抓了還不配合。去洗大體好了啦
作者: ss113030    時間: 2016-8-30 06:57 PM

像這種垃圾廢物,罰錢罰不怕,最好像新加坡一樣用鞭刑
作者: madaomadao    時間: 2016-8-30 07:00 PM

這世界上總是有那種要人家打他的白癡  說實話如果真的打了 也是他自己許可的  打他的人何罪之有?

作者: c90how01    時間: 2016-8-30 07:02 PM

遇到這種的 真的很無言
警察辛苦了
作者: linux720    時間: 2016-8-30 07:05 PM

要喝酒就要教校好一點,不要被抓還在那邊GGYY 唉.....
作者: mimi77827    時間: 2016-8-30 07:08 PM

真的很無言 開車要喝酒就一車兩駕
多給那幾百元總比上新聞 罰單 來的好
真是搞不懂呢.........
作者: Oldday    時間: 2016-8-30 07:19 P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79831714    時間: 2016-8-30 07:25 PM

這種要求只有在電影看過 可惜這不是電影~不能打~
作者: powermodule    時間: 2016-8-30 07:32 PM

沒有太無聊發言,純屬突然想發言

熊熊在思考,男子的行為...

這不是在女生面錢充英雄嗎
謎之聲:只屬於你的英雄喔~

看了看這新聞,只覺得:如果夠英雄,就幫她繳罰單吧~

只是,不確定這女,會不會一犯再犯,但.好感一定會上升
作者: leehung86    時間: 2016-8-30 09:11 PM

個人倒是對下面的案例有興趣,這樣的案例如果能成立的話,那如果夫妻吵架,男女朋友吵架,朋友吵架,其中ㄧ人跟對方嗆聲,不然你殺了我啊!有種宰了我啊!殺我啊!依據檢察官思維,假使真的動手,因獲得對方允許?!所以會是無罪?還是不是以殺人罪起訴,而是以協助自殺罪起訴,畢竟安樂死在臺灣並不合法,臺灣的司法有時真的讓人哭笑不得。
作者: yzaki411268    時間: 2016-8-30 09:16 PM

遇到這種白癡真的是很無言 警察也要有好修養才行
作者: asher02    時間: 2016-8-30 09:40 PM

要警員賞他巴掌是怎樣

拖大家的時間而已
作者: 萌那力殺    時間: 2016-8-30 09:54 PM

一進就被騙積分、回一帖補積分~
其實標題有點唬爛,找了半天沒看到什麼長腿妹,有被騙了2次的感覺..............
+1...
作者: apache7174    時間: 2016-8-30 10:18 PM

酒駕還趕上路開車
真的是腦殘
作者: bajiman    時間: 2016-8-30 11:04 PM

真的有搞笑到了
跟警察嗆聲這種有啥意義可言喔
笑死人了
作者: 獨居小揚    時間: 2016-8-30 11:57 PM

老是有這種莫名奇妙的人想當護花使者
難道這樣做就可以追到女友嗎??
不懂阿
作者: j150732000    時間: 2016-8-31 12:50 AM

新聞標題總是會下
"短裙正妹""長腿辣妹"
假的,都是假的,台灣記者眼睛業障重
作者: jamesniu01    時間: 2016-8-31 12:50 AM

白衣男只想英雄救美後 載妹子回家%%%吧
敢酒駕就不要怕被罰啊 JAQ
作者: joneshsu27    時間: 2016-8-31 12:51 AM

是苓雅成功所的人說…哈哈英雄救美不成
作者: king2000    時間: 2016-8-31 01:00 AM

亂說話的還是閉嘴吧
不要害人了
作者: jackyizam    時間: 2016-8-31 01:18 AM

喝了酒真的都變瘋瘋的了
等他醒來因該傻眼吧
作者: man123156    時間: 2016-8-31 02:00 AM

沒看過有人有如此嗜好
既然都有錄影存證了只好應當事人要求
而且這情況就像郭芙跟武家兩兄弟一般
 
作者: f3231251017    時間: 2016-8-31 02:38 AM

這一些腦殘真的是沒有下限的,一堆恐龍法官把司法都搞混了
作者: leonight    時間: 2016-8-31 05:25 AM

酒駕就垃圾啊
一定要用長腿妹來形容- -"
長的正罪就輕是不是?
直接說破麻女酒駕拒測不就好了
作者: j19890224    時間: 2016-8-31 05:37 AM

我沒看到長腿妹阿 又被騙了 話說後面那則台東的新聞
讓我想到了九品芝麻官 的那個賤人
打我阿打我阿 笨蛋 然後就被痛扁了
超好笑得
作者: estvirgin    時間: 2016-8-31 06:46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destroybluesky    時間: 2016-8-31 07:34 AM

重點在於被騙了一點積分..............
作者: evagilion    時間: 2016-8-31 08:44 AM

這樣處理就好啊~反正先開單再說阿~
跟酒醉的人動手一點意義都沒有~等他酒醒再說
作者: 天地龍皇    時間: 2016-8-31 08:46 AM

找朋友來看自己怎麼丟臉、丟車的嗎?不懂叫人過來的意義在哪裡…打警察嗎?
作者: 945561051    時間: 2016-8-31 08:51 AM

那個女人找錯人護駕了,在高雄,只要是陳市長的人馬,不要說酒駕,就算躺在大馬路,也能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作者: 御貓族    時間: 2016-8-31 08:53 AM

什麼時候 台灣才能學美國 挑釁 警察 直接頭上一棍就下去了 還跟你好好講

拒絕 臨檢勤務 直接壓在地上了 反抗 就揍 管你 男的 女的

美國沒人權嗎 是台灣 人權過了頭 就變無法無天了


作者: carlus91    時間: 2016-8-31 09:06 AM

這兩個爛咖是招喚獸嗎?
女生一句話就來鬧
還分不清是非...白癡
錯就是錯...樓主的點評裡居然還有人說警察欺善怕惡
這不也是一堆酸民害的
作者: shadowfoxdm    時間: 2016-8-31 09:10 AM

這種人
應該要給他加重處罰才行
作者: a811010p    時間: 2016-8-31 09:11 AM

台灣的法律保護壞人太過頭了...那個檢察官真的腦子有洞
作者: JOHN0917    時間: 2016-8-31 09:16 AM

這個社會缺少一些正義,
難怪有一些恐龍判決,
難怪就有一些人說殺人罪也不會判死
所以為非作歹
作者: zbrianzbrian    時間: 2016-8-31 09:17 AM

有錢人就是任性反正錢就是多到口袋滿出來給你罰,哪有跟你怕這幾萬呢
作者: 輸我該死    時間: 2016-8-31 09:33 AM

一樓真是厲害
連個酒駕都能扯政治
也不知道這一直以來的問題
是哪個黨派留傳下來的?
作者: Billy1008    時間: 2016-8-31 09:42 AM

台灣人的法治觀念就是這樣而已, 有錢有勢什麼都不怕啦!
作者: shinosakii    時間: 2016-8-31 10:24 AM

那個算辣妹嗎 那我要對辣妹重新定義了
作者: chwu0524    時間: 2016-8-31 01:18 PM

謝謝版大扣的積分,下次看見你的帖,一定注意千萬不能開阿
作者: playoffme    時間: 2016-8-31 03:52 PM


這種人真的很討厭
囂張啥
警察應拿出魄力
不要畏懼
作者: ms61aki    時間: 2016-8-31 03:59 PM

對付這種土狗  應該就是要亂棍伺候才對
哈哈哈
作者: shiautz    時間: 2016-8-31 04:13 PM

哪來長腿妹 只是褲子比較短吧 護花使者 往往理性線斷光光
作者: 611225cheng    時間: 2016-8-31 04:29 PM

酒駕就是直接開罰
不用扯這麼多
作者: sosopili    時間: 2016-8-31 05:06 PM

所以不要去挑釁別人說『有本事你打我啊!』不然你一定會被打的意思!
新聞標題不值得去相信啦!要看到實物才准!
老是說啥啥辣妹,啥啥美女的,結果出來跟看到X一樣,
至於想要英雄救美?那你先要背上妨礙公務罪吧!
錯就是錯了,還好意思出來跟執法人員嗆聲,
思想是偏到哪國去了?
作者: hansolo666    時間: 2016-8-31 05:09 PM

台灣街頭這種事要上演多少遍啊?? 警察對於這種事請強硬一點! 盧小小一概立即以妨礙公務抓起來帶回警局扣留24小時吧!!!!
作者: LJKK    時間: 2016-8-31 09:36 PM

護駕的兩男心想:「只要護駕成功,今晚必有重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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