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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人夫住進女同事香閨瞎扯「分租雅房」 正宮照片一攤逆轉勝 [鏡週刊][2022年6月28日 [打印本頁]

作者: hobos666    時間: 2022-7-4 09:03 AM     標題: 人夫住進女同事香閨瞎扯「分租雅房」 正宮照片一攤逆轉勝 [鏡週刊][2022年6月28日

本帖最後由 hobos666 於 2022-7-4 09:13 AM 編輯

台中一名人妻察覺丈夫經常夜不歸宿,本以為是因為忙於創業,後來委託他人調查才發現,他竟與公司一名女同事在外同居,氣得對2人提告求償,人夫出庭時辯稱,他以每月新台幣3,000元向女同事分租一間雅房,純粹是因方便上下班,兩人只是同事兼房客,但法官不採信,判決2人應賠償人妻20萬。


這名台中的李姓人夫表示,結婚20多年來、育有2名子女,認為自己與妻子陳女不適合,經常因教養問題爭吵,兩人為了孩子著想,雙方協議等孩子完成學業後離婚。如今子女即將大學畢業,他重提離婚妻子卻不肯,雙方又不斷吵架,在家裡也幾乎不講話、各過各的,他一氣之下才在2021年1月搬離住處,睡在車上跟辦公室。


陳女則向法官表示,李男2019年間經常晚歸或不歸,原本以為他是在彰化創業工作繁忙,後來李男乾脆不回家,經其委託旁人調查,發現他竟與一名洪姓女同事同住在台中市一棟公寓內,還拍到兩人一同逛大賣場、在餐廳用餐、共乘機車上下班的畫面。


李男主張,他不是外遇離家,純粹是與妻子相處不睦,加上對方提出的照片證據,都看不出2人有何親暱舉動,更無擁抱牽手,無法證明有侵害妻子配偶權。至於同逛大賣場的照片,是因為洪女要買大件家具,才拜託他開車搭載。


李男強調,是他拜託洪女分租一間雅房,洪女考量同事多年、認識10多年,才同意以新台幣3,000元分租,加上女方家中還有2個兒子,並非孤男寡女共處一室,此外李男只有汽車,沒有摩托車,因為停車不方便,才跟洪女共乘機車上班。


妻子陳女指控,她26年來努力維護家庭和諧,卻因丈夫對婚姻不忠而毀於一旦,導致家中失去生氣,毫無溫暖可言,也令她身心遭受極大痛苦,出現失眠、食慾不振狀況,體重更一度從46公斤爆瘦至39公斤,但對方至今不聞不問,才讓她忍無可忍,委託調查真相,並提告求償100萬元。


最終法官指出,李姓人夫離家後,與洪女同居、同車上下班、同逛賣場購物、用餐等,確實逾越一般男女與同事分際。而洪女明知李男為有配偶之人,卻有上述不正當男女交往關係,明顯已侵害原告基於配偶之身分法益,且情節重大,因此本月23日判決李男、洪女應連帶賠償陳女20萬元。全案可上訴。


法官認為,如果配偶任一方與他人存有逾越普通朋友等一般社交行為的不正常往來,並侵害配偶所享有普通友誼以外情感交往之獨占權益程度,已達破壞婚姻制度下共同生活之信賴基礎程度,也足以構成侵害配偶權利之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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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准綠貴八千歲,不准百姓睡三千


如果王八千被老婆告...


作者: gogosp    時間: 2022-7-4 10:36 AM

有一些人追求刺激,感情淡了就想換新鮮的人外遇,真的很不應該呀!
作者: shodomans2009    時間: 2022-7-4 10:41 AM

世界無奇不有

任何理由都可以說出口
作者: aa0975707559    時間: 2022-7-4 12:01 PM

是人都不會相信 你們會純粹蓋棉被純聊天阿  珂
作者: oscar13    時間: 2022-7-4 12:40 PM

既然結婚了就不要做很奇怪的事阿
讓人懷疑的理由
無法說服啦



作者: zogol    時間: 2022-7-4 01:00 PM

那如果是8000含睡的話, 為何正宮不說話?
作者: 天下第一站    時間: 2022-7-5 06:37 AM

偷情的人,什麼唬爛的理由都說的出來。
以前有新聞被抓姦在床,男的突然演失億,說我怎麼會在這裡。
作者: jimlin100    時間: 2022-7-5 08:01 AM

所以還是不會離婚嗎?就繼續耗下去?
作者: jackfonsn    時間: 2022-7-6 12:03 AM

雖然看到法官判決正確

但僅賠償20萬真的很輕

物價漲成這樣

20萬根本不痛不癢
作者: lovebobo520    時間: 2022-7-7 01:12 PM

看法官這樣子判,我已經確定,現在婚姻是個屁
作者: leemike22    時間: 2022-7-7 06:39 PM

有沒有黨證? 有的話8000含睡送早餐,沒有的話當然就侵犯配偶全囉!
作者: hzu711204    時間: 2022-7-7 06:44 PM

通姦除罪化後,這種問題似乎己經是快變常見的事了,只能說現在人三觀不正居多,永遠都有理由,尤其是一句不被愛的才是第三者

作者: 21030301    時間: 2022-7-8 12:39 AM

正常人都會避嫌, 這樣住一起, 說分租誰信啊~~
作者: a61880328    時間: 2022-7-8 03:07 PM

信賴?
我比較想知道這個法官對於酒駕的自由心證
是否像這婚姻判決一樣?
還是雙重標準?
作者: 桑納托斯    時間: 2022-7-8 11:40 PM

有時候想想他們真的很厲害,一些鬼扯蛋的理由都敢說出口...
作者: mylovekana    時間: 2022-7-8 11:48 PM

看他老了要怎麼辦QQ
希望好好珍惜願意留在身邊的人
作者: eyyy001    時間: 2022-7-8 11:52 PM

雅房養小三是創業~??

那還真是辛苦哪~~


作者: foree    時間: 2022-7-9 08:01 AM

不是通姦除罪化了嗎
啊,原來是綠能你不能
我懂了
作者: makeshadow    時間: 2022-7-9 09:14 AM

理由真的都很瞎
很敢講
作者: tsehwu    時間: 2022-7-9 02:20 PM

這男的就是個人渣,女的就是蕩婦,還用懷疑嗎?只是賠20萬真是太少啦!民法該修啦!200萬起跳,2000億上限!
作者: jcl1966551024    時間: 2022-7-9 02:32 PM

分租一起睡一個月才花3000!還有沒有空房間阿!我也想租阿!
作者: gd1107527    時間: 2022-7-10 11:09 AM

這什麼挑撥政治色彩的文章...有夠無聊
作者: erison2010    時間: 2022-7-10 06:53 PM

我也想要分租雅房 現在的理由只要說得通就好 反正沒抓到也沒看到
作者: taiwanauk    時間: 2022-7-10 07:37 PM

奉勸政治人物要小心 一步踏錯沒關係 誠實為上策
否則醜聞一輩子跟著

作者: s35300792001    時間: 2022-7-10 09:00 PM

各種說法也是滿厲害的呀
作者: EDDY_M    時間: 2022-7-25 11:45 AM

噗 看人家 王八千處理的多好
還含稅 附早餐的 被媒體抓出來後 老婆也沒話說 ...
這才是 最高境界呀

作者: ykkidog    時間: 2022-7-25 02:59 PM

反正通姦都除罪化了
我看以後婚姻不倫的事情只會更多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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