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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陳為廷:「路過」非鑽漏洞 怒批顛倒是非看了規攬趴火][NOWnews][2014-04-13] [打印本頁]

作者: y_123y    時間: 2014-4-13 12:44 PM     標題: [陳為廷:「路過」非鑽漏洞 怒批顛倒是非看了規攬趴火][NOWnews][2014-04-13]

本帖最後由 y_123y 於 2014-4-13 12:48 PM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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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318反服貿太陽花學運領袖之一陳為廷13日清晨臉書再度開砲,批藍軍立委指「路過」中正一實質是集合嗆聲,鑽集遊法漏洞,「路過」成為遊走法律邊緣的灰色地帶,陳為廷po文怒指,「這完全是顛倒是非,看了規覽趴火」。

自從318學運後,網友每每號召群眾集合抗議都用「路過」這個詞,但11日晚間公投盟號召的「路過」活動爆發的爭議,藍軍立委指出,「路過」是遊走法律邊緣的灰色地帶,鑽了集遊法的漏洞規避刑責,提議研擬修法,而先前大法官釋憲集遊法申請制確實違憲,但礙於報備制集會遊行法還在立法中,得到2015年元旦才能廢止申請制。

對此,陳為廷13日清晨在臉書po出回應,「這部法的最大的問題,在它採許可制」並認為,「既是『自由』,卻還必須警察『許可』,本身就很荒謬。」直批認為藍軍立委是「明著幹,要走威權回頭路」,怒指「建議優先納入『割藍委』名單」,「這完全是顛倒是非,看了規覽趴火」。

陳為廷寫道,「所以事情很清楚,群眾喊『路過』,不是要『鑽漏洞』,是對這個威權法制的嘲諷,「整個《集遊法》根本就該砍掉重練」,另外,還寫道「即便依法申請,政治力還可能介入刁難,且申請集會遊行必須6天前申請,但張慶忠30秒通過,等6天服貿可能都要三讀通過了,哪可能慢慢依法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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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觀點: (以下投票)

曾國藩曾說

社會大亂之前必有三前兆:

1.無論何事均黑白不分,

2.善良的人越來越謙虛客氣,無用之人越來越猖狂胡為,

3.問題到了嚴重的程度之後凡事皆被合理化,一切均被默認,不痛不癢莫名其妙的虛應一翻

曾國藩往生後40年滿清政府就滅亡了。



作者: 風之琉璃    時間: 2014-4-13 01:00 PM

兩大帆神、廷神又出巡了

申請路權,是在保障其他人民權利,不是他們這群學生暴民想怎麼樣就怎麼樣

一個申請過了,是宣告影響範圍,請其他人多擔待

而不是永無止境的占領

下次有人在他們家搭帳篷讓他們家沒辦法出入,不知他們這群學生有何感想

人阿!!無知要有個限度阿


作者: kevin3q1725    時間: 2014-4-13 01:16 PM

我覺得這不是路過就能夠了事的!
是明顯的聚眾抗爭行為阿~
作者: 平淡幸福    時間: 2014-4-13 01:55 PM

本帖最後由 平淡幸福 於 2014-4-13 01:58 PM 編輯

這是把教育資源分配不均的後果?
台大 了不起?
用了那麼多資源
都還沒畢業 還沒貢獻社會國家
就在胡言亂語了
有沒想過 附近住戶 以及真的要經過那條路的人車啊
說句黑的  我X你全家的
有本事 在你們家門口鬧  隨便你鬧
你老爸老媽  不先出來打死你 才怪
幹  就你們是人啊
有本事 這一輩子 都不要打電話叫警察
作者: 4457ab    時間: 2014-4-13 02:15 PM

本帖最後由 4457ab 於 2014-4-13 02:19 PM 編輯

覽趴會,他還有覽趴喔?
呵呵,很久沒聽到這麼好笑的笑話了
廟會開完了,爽了,留下一堆社會問題,好像全部不關他屁事
上千人路過,沒有人發起最好會同一時間有上千暴民在那邊亂
人手一張統一標語,沒人發起號召是在騙鬼啊
明明就是一群沒覽趴的屁孩,敢做不敢當,真不知道在那邊唱秋什麼
忝不知恥,噁透了

作者: dragonfire0424    時間: 2014-4-13 02:33 PM

不要再用路過這個稱呼了
這樣也許別人的觀感還不會那麼差
作者: aklc77    時間: 2014-4-13 03: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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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ajacky86    時間: 2014-4-13 03:06 PM

集遊法不能廢除,但是可以在討論。
人民是有集會自由的,但是沒有法去控制,就會失控,明明就在占據馬路,還說自己是人民為啥不能用馬路,那別人就不能用嗎?
如果集會遊行、抗議的能可以自制的話,當然就不需要集遊法了,可是很明顯的,他們沒法辦自制,我只看到更多的亂象,而且干擾到附近的居民,對那些居民你們有道歉嗎?
作者: nick9998    時間: 2014-4-13 03: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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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幻影夢姬    時間: 2014-4-13 03:31 PM

學運都結束了,現在在秋後算帳就是了,警察被上面壓還要被民眾嗆,要是每條路都給你們『路過』,車子要走哪?要從你們著屍體跨過嗎?
作者: mulee    時間: 2014-4-13 03:45 PM

每一件事
都是適可而止
過多或過少
都不好
該放手就放手

作者: mw232    時間: 2014-4-13 03:51 PM


這個人的言行儼然是台灣和平與民主的毒瘤和最差的示範
作者: gogoaxn    時間: 2014-4-13 03:56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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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equal0811    時間: 2014-4-13 04:00 PM

你說是路過
那就當你是路過吧
但事實是包圍警局丟水瓶辱罵警察還出言恐嚇
路過會有這些事嗎?
這些學生領袖
將來就不要出來選民意代表
整天只會煽動
真的對某些顏色的政黨越來越反感
整天只會製造對立
製造衝突

作者: aabbbcccc888    時間: 2014-4-13 04:16 PM

台獨三寶本來就和一般人不一樣
聽不懂人話

作者: 匪兵乙    時間: 2014-4-13 04:18 PM

equal0811 發表於 2014-4-13 04:00 PM
你說是路過
那就當你是路過吧
但事實是包圍警局丟水瓶辱罵警察還出言恐嚇

那是警察壓制民主,有錯在先,人民運動反嗆,有何不可?
作者: jjsong    時間: 2014-4-13 04:25 PM

以後.高利貸的.黑社會堵人.都叫路過..

看看有沒有好心的警察剛好路過.幫你解危了...
作者: equal0811    時間: 2014-4-13 04:39 PM

有人回我說"
那是警察壓制民主,有錯在先,人民運動反嗆,有何不可?
我想說
台灣這一二十年來
有多少人上街頭表達訴求,只要事先經過申請,過程平和
哪個警察會打壓
這次的事件,蔡先生的團體連續在那申請了5年,也占用了五年
警察這五年來友去打壓他嗎
更何況他被驅離的地點也不在申請的區域內
驅離過程也沒流血
不過警方傳出將來不准該團體申請這道是不對的
但是可以用正當的手段去申訴
而不是率眾包圍執法機關
在牆上噴字丟水瓶出言恐嚇說啥暗殺
爭取民主表達自己的訴求是件好事
警方也讓蔡先生表達了五年
但當群眾運動開始失序
就必須面對公權力
這才是民主國家的表現

作者: who133    時間: 2014-4-13 05:01 PM

為何白狼可以路過『三個多小時』
選擇性執法
還睜眼說瞎話
難怪有人起來反
作者: cqce123    時間: 2014-4-13 05:26 PM

社會有點亂,這些學生 真的有點像政客、黑道與紅衛兵..
不知何時可以停止..
版大引用的曾國藩的話
倒是很一針見血
作者: arthurc    時間: 2014-4-13 05:37 PM

睜眼說瞎話,路過就不應該停留,停留就是有某種目的,大家都已經看清楚這批人的做法。
作者: nitrogen07    時間: 2014-4-13 05:51 PM

貼標語、噴漆,還阻擋警察蒐證,甚至和媒體爆發肢體衝突
這就是路過的人會做的事嗎
哇靠!!光路過就帶來這麼大的動亂
比蝗蟲的威脅還恐怖啊
作者: zz123484    時間: 2014-4-13 06:10 PM

法律不是專保護壞人
遇見黑道就轉彎
民眾就是非法集會
根本說不通阿
作者: 風月雅瑟    時間: 2014-4-13 06:11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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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imtim126    時間: 2014-4-13 06:25 PM

兩大帆神真是天縱英明偉大,無所不知無所不能,國家也不要再選舉了,神馬大黨神馬立委,都已兩大帆神為意見就好。請問兩大帆神不用上班維生吧!喔!對喔!拍賣就有收入!

作者: samb9015001    時間: 2014-4-13 06:29 PM

「路過」根本是國民黨二套標準下的結果
之前在機場根本沒有辦理護照業務
吳副總統的外孫護照過期
在機場,外交部以特件限時趕辦完成
後來被踢暴才在輿論壓力下
在機場也比照辦理護照業務.

同樣的在白狼去立法院包圍時
被定調為「路過」
後來學生也比照辦理去包圍警局
要怪學生嗎???
是政府自己開的先例

補充內容 (2014-4-17 07:06 PM):
to 楓宗一郎:現在只準黑道路過,不準學生路過喔??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學生拿政客文化回敬政客,剛好而以.

補充內容 (2014-4-18 07:25 AM):
想要殺人放火也可以,同時有面對法律制裁勇氣
還是想學白狼逃到大陸,等法律追訴期過再回來
嘲笑中華民國的法律,也行.
作者: kasim234816    時間: 2014-4-13 06:3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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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abbie    時間: 2014-4-13 06:39 PM

陳為廷在言論下去
連民進黨都容不下他了
七合一選舉 國民黨勝率又上升了

作者: 佐腳    時間: 2014-4-13 06:40 PM

對就是對錯就是錯
勇於認錯才是聰明的表現
死不認錯那就跟水母沒有兩樣
本來還挺支持這傢伙之前搞的太陽花學運
怎麼現在越看越像他反對的馬英九啊
他是被水母感染了嗎
作者: 璿云    時間: 2014-4-13 06:48 PM

施明德女兒拿噴漆亂噴也犯毀損罪.法院恐怕會裝不知道
作者: a8931978    時間: 2014-4-13 07:07 PM

民主是建立在法治上,不管立意是好壞,應行尊守法律
作者: ax666xa    時間: 2014-4-13 07:18 PM

已經是那麼多人聚眾在那還大喇喇的叫喊.居然這樣還硬是要說是路過.你是關在立法院裡那麼多天.太過封閉腦部運作得病了嗎
作者: LG0824    時間: 2014-4-13 07:25 PM

鑽漏洞就是鑽漏洞,還想賴,
要是大家都聚到你家說路過,
是不是又要哭給大家看.
作者: wwfxpac    時間: 2014-4-13 07:32 PM

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都不能當犯法的後盾!你有訴求有很多體制

內的行為可以做而不是包圍警署更不要嘴砲說什麼暗殺...怎麼對

自己人這麼衝這麼猛看到對岸就整個嚇到不行?
作者: a0987758120    時間: 2014-4-13 07:37 PM

真的好好笑,“路過“會拿大聲公、抗議牌
怎麼不路過白狼
有危險時就請警察保護,沒事就嗆警察,警察是惹到你們了嗎
整個過程看下來我怎麼覺得警察變主角
林飛帆、陳為廷從頭到尾只敢躲在警察跟人群裡面嗆
作者: ginil    時間: 2014-4-13 07:47 PM

改天他口中所說的藍委在選舉造勢期間
造勢舞台架在他家門口
且用麥克風一連24小時不斷轟炸
假如他沒規覽趴火
到時他在來說"路過"我就相信他
作者: 876    時間: 2014-4-13 07:51 PM

規覽趴火?他才讓人規覽趴火吧,每天在那邊耍猴戲,他不累我們看的人都嫌累了
作者: savinnalk    時間: 2014-4-13 08:02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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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danny0714    時間: 2014-4-13 08:06 PM

aajacky86 發表於 2014-4-13 03:06 PM
集遊法不能廢除,但是可以在討論。
人民是有集會自由的,但是沒有法去控制,就會失控,明明就在占據馬路, ...

方廷帆三傻根本就是腦殘阿

自己違法  還要怪集會遊行法應該要砍掉重練?

集會遊行法
第四條
      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
第六條
      集會、遊行不得在左列地區及其週邊範圍舉行。但經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總統府、行政院、司法院、考試院、各級法院及總統、副總統官邸。

暴民們最後唱的是甚麼歌?
暴民們在哪裡"路過"?
自己不遵守法律  怎麼會去怪法律呢?

同樣的
之前廢死聯盟出來亂的時候也是一樣
如果你根本不去觸法
就算法律條條都是死刑
也根本套用不到你身上

最後
有關單位到底在幹甚麼?
暴民們的罪行有目共睹
各大媒體都有證據
為什麼這個為首的暴民代表之一還可以趴趴走?
趕快逮捕起訴法辦

政府如果不能依法行政  不能以法治國
那有何面目要求百姓守法?
作者: nb731218    時間: 2014-4-13 08:14 PM

本帖最後由 nb731218 於 2014-4-13 08:15 PM 編輯

不要再辯了 只會降低自己的誠信
對就對錯就錯 為了民主你可以佔領法院 多數人還能接受
但是不能無法無天 看不順眼就占領
想成為馬英九第2嗎?
作者: 159487263    時間: 2014-4-13 08:31 PM

這次太瞎了
路過要包圍警局.貼標語.噴漆.妨礙警察執行公務
還要恐嚇局長
路過都能做些要被關的事出來阿
作者: pixy69655    時間: 2014-4-13 08:40 PM

路過跟停留是兩件事
路過至少不會超過30分鐘



作者: 匪兵乙    時間: 2014-4-13 08:45 PM

timtim126 發表於 2014-4-13 06:25 PM
兩大帆神真是天縱英明偉大,無所不知無所不能,國家也不要再選舉了,神馬大黨神馬立委,都已兩大帆神為意見 ...

停飛兩人還是學生耶,它們還未畢業耶,所以不用上班謀生的
作者: gworong9    時間: 2014-4-13 08:5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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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陳阿唱    時間: 2014-4-13 09:02 PM

本帖最後由 陳阿唱 於 2014-4-13 09:04 PM 編輯

〈勝者為王,敗者為寇〉,當家的是他們主子啊!還有甚麼狗皮倒灶的事是他們幹不出來的呢?難怪台大法學院院長說台大愧對社會,沒教好馬英九!
作者: ron_luan    時間: 2014-4-13 09:07 PM

立法院在台北空間太小了
沒有地方設置投訴靜坐抗議區
應該搬到台中高鐵附近找一塊大片空地
重新蓋一座要準備大型抗議園區
南下北上動員也方便
還可以帶動部會分散
不要過度集中台北
作者: waterwayne    時間: 2014-4-13 09:24 PM

也許真有不滿   但以這種激進的方式  必然會引起社會反感

若是以這種跑去警局叫囂的方式  大概連黑道都自嘆不如吧

小時候用吵鬧就有糖吃  難道現在還行得通嗎?

或許真有訴求   但也要理性思考再做出行動  而不是一昧的鼓譟

或許我不了解其背後的真面目  但我想這樣的方式是讓民眾不太能接受的   
作者: chucky78    時間: 2014-4-13 09:27 PM

基本上路過沒問題 可是你在附近塗鴉 毀損街景 這個根本讓台灣的形象層次降低
更可恥的是畫牆壁的那個人 又不是你再收拾牆壁 還要警察 跟其他參與人事幫你收拾善後
我支持反服貿 但我不支持你在旁邊塗鴉
作者: 青龍虎丸    時間: 2014-4-13 09:47 PM

dragonfire0424 發表於 2014-4-13 02:33 PM
不要再用路過這個稱呼了
這樣也許別人的觀感還不會那麼差

不能不用啊
如果白狗那死矮騾子都可以打著路過旗號招搖撞騙了
憑什麼一般國民就不可以?
作者: 青龍虎丸    時間: 2014-4-13 09:50 PM

gogoaxn 發表於 2014-4-13 03:56 PM
集遊法有問題
大家都知道
但是在台灣

你才是根本搞不清楚狀況
警局前面根本就不是集遊法能適用的區域

白狗的那幫人毆打無辜民眾
(落單 & 沒參加抗爭的學生 . 身上沒標語也沒發聲就被打)
警方視若無睹 . 你又怎麼說?
作者: fabio5233    時間: 2014-4-13 09:5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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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hyu11    時間: 2014-4-13 10:00 PM

那大家以後都來"路過"就好啦
只有有什麼不爽就號召一下~還不用申請
法律哪還存在~大家來玩文字遊戲就無罪
作者: ysl631    時間: 2014-4-13 10:00 PM

政府要人民遵守法律當良民 但代議士民意代表 卻可違法作立法程序 那違法所立的法源 條例 是否合法是可想而知 但執政者只為歷史定位等個人功名 做違法濫權之實
也難為這群學生 謝謝你們  
作者: lilacq    時間: 2014-4-13 10:02 PM

張安樂號召兩千人警察可以把它當作 路過 . . .
那麼學生 路過 中正一分局就被叫駡 . . .
這是什麼政府真的沒有天理了 . . .

作者: xwin5733    時間: 2014-4-13 10:04 PM     標題: 好幾小時

本帖最後由 xwin5733 於 2014-4-13 10:15 PM 編輯

大家可都忘了 路過 這名詞可是偉大的郝冰冰政府發明的 他說交保張安樂 聚眾好幾百人去嗆聲好幾小時 是路過不抓人 是不是路過是看顏色  其實後來這學生也太笨太衝  這麼簡單就跳進陷阱 被轉移焦點  忘記原本初衷
作者: lonelyman325    時間: 2014-4-13 10:12 PM

好棒的路過, 以後出甚麼事情就說是路過就好了阿, 甚麼屁責任都不敢擔當的人還敢在臉書上嗆聲, 搞不懂
作者: 查理斯多德    時間: 2014-4-13 10:20 PM

本帖最後由 查理斯多德 於 2014-4-13 10:22 PM 編輯

~~廷神出巡~~擋駕天誅~~~
根據{集遊法}沒規定不準..人多路過..
故聖駕到臨~~居民請自認倒霉..

啥~~出事了快~快...廷神回駕

作者: fastenone    時間: 2014-4-13 10:35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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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tung8220    時間: 2014-4-14 12:00 AM

先前的支持不代表可以在後來假藉人民支持而無限放大
包圍警局的人是無知而不是理性
作者: jeff78    時間: 2014-4-14 12:14 AM

這些學運的正當性很低了,自為以是的做法
何謂違憲呢,不是學生說了算

作者: caci2831    時間: 2014-4-14 12:16 AM

麻煩凡神停神去白狼家門口路過好嗎
作者: hert0216    時間: 2014-4-14 12:23 AM

我支持他們的熱血
我反對牠們的胡鬧
看到變質的遊行
只能大嘆  又被乎巄了

現在就只想看看  他們還能保持學生的身分多久?
作者: isamu    時間: 2014-4-14 12:28 AM

本帖最後由 isamu 於 2014-4-14 12:29 AM 編輯

如果只是"路過"怎麼會那麼多人圍在那邊喊同樣的話
如果只是"路過"怎麼會有那麼多人在那做同樣的事情
根本就 以路過之名 行抗議之實

說甚麼30秒通過...沒錯30秒通過很扯
但是因為這樣非法佔領立法院這麼多天更扯

說立委30秒通過法案,要保護自己的權益所以非法佔領立法院
這不是跟殺人犯把人給殺了,然後家屬不滿去殺了那名犯人一樣嗎?

因為對方違法,所以就用違法的方式阻止他,這就比較民主嗎?
也就是說像漢摩拉比法典那樣 以牙還牙 以眼還眼
對方違法 就用違法的方式阻止他 這叫做民主?
作者: bluepobo    時間: 2014-4-14 12:30 AM

何必掛羊頭賣狗肉......
聚眾抗爭就聚眾抗爭....
什麼路過....

敢做又怕被罰?
一邊喊警察退後,我們是學生,一邊丟警察鞋子??
學生了不起喔~
作者: dwxedr    時間: 2014-4-14 12:36 AM

社會部要再動亂了好嘛!!!!!
作者: g9449    時間: 2014-4-14 12:41 AM

敢做就敢當,不要老是"路過",真是標準小峱峱....看了也是歸然八火
作者: pitr581    時間: 2014-4-14 12:46 AM

我路過去你家踹門  也不犯法阿!!
都把中一分局噴成那德行了  叫做路過搞破壞好嗎!!
或是圍爐他們  叫做路過圍爐攻佔!
作者: jason74829    時間: 2014-4-14 12:50 AM

其實我不反對民眾的自由意志
但是我覺得奇怪的是
自由本來就是在法治之下  越能自制才越有自由
若自由超越法治  那麼愛幹甚麼就幹甚麼  這社會就亂了
雖說有訴求  但是屢屢用這樣的方式"路過"
給社會帶來很大的壓力  實在不是很好
難道甚麼事情只要不順  就要來"路過"一下嗎
既然強調民主  就要能接納各式各樣的聲音
自己說得就很對  別人就是顛倒是非  這是有些奇怪吧
作者: 2uup    時間: 2014-4-14 01:00 AM

匪兵乙 發表於 2014-4-13 04:18 PM
那是警察壓制民主,有錯在先,人民運動反嗆,有何不可?

那你就有點骨氣,以後跟別人發生糾紛,人家先動手打你,你千萬不要找警察,不要靠法律解決,自己跟對方去打個你死我活就好...


作者: 2uup    時間: 2014-4-14 01:00 AM

匪兵乙 發表於 2014-4-13 04:18 PM
那是警察壓制民主,有錯在先,人民運動反嗆,有何不可?

那你就有點骨氣,以後跟別人發生糾紛,人家先動手打你,你千萬不要找警察,不要靠法律解決,自己跟對方去打個你死我活就好...


作者: kissmai7    時間: 2014-4-14 01:08 AM

看了規覽趴火  就去找那位學姐退火  不然把小熊挖個洞也行
作者: as697456    時間: 2014-4-14 01:23 AM

現在是別人看他才是規懶趴火
還想自己規懶趴火..........
學生無學生樣當自己是政客喔
作者: 游侠思逸    時間: 2014-4-14 02:06 AM

這完全是玩弄概念,結婚同樣是自由,但前提是對方願意
作者: asqoo101010    時間: 2014-4-14 02:10 AM

變質了
這已經不是太陽花帶起的新社運涵義了
糟糕阿
作者: 時空幻月    時間: 2014-4-14 02:19 AM

本帖最後由 時空幻月 於 2014-4-14 02:20 AM 編輯

嘆氣阿!!台灣未來的主人翁竟然是這種樣子..
正當工作不做只會成天網路上亂嗆,然後還一副屌絲樣..
等到,他又不開心的時候 再辦一次集會遊行了..
他可以去開公司了,遊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和民眾有無不爽,有事沒事,都能找他...
他都會包圍警察局,包圍立法院,包圍總統府,包圍你女朋友的家..
找他抗議就對了拉!! 反正他也閒閒無事做...
有時候阿,當一群蟑螂找到一個突破點的時候,他們會一擁而上..
因為他們死不了,所以久而久之那個地方就變成他們的專利了...

作者: 時空幻月    時間: 2014-4-14 02:25 AM

匪兵乙 發表於 2014-4-13 04:18 PM
那是警察壓制民主,有錯在先,人民運動反嗆,有何不可?

集會遊行未申請,本來就是他們先錯..
驅離則是應盡職責,他們不離開當然就得動用非常手段..
記住當他們無申請就集會,請把他們當作罪犯,因為他們已經犯法..
然而,犯法者妳要抓他還要理由??那我去你家坐坐,一坐就1個月你要不要趕我啊??
我就死坐在那哩,警察不能搬,壓住民主阿!!
法律規定你打別人左臉,別人可以打你右臉嗎??...
為何反民運動可以反嗆??還破壞公物以及造成公家機關無法正常運作??
作者: lioufatty    時間: 2014-4-14 02:28 AM

很明顯的慢慢的學運變質了
作者: 帥帥仁仁    時間: 2014-4-14 02:35 AM

還沒聽說過同一時間會有數十人不約而同的路過同一地點而且都是在嗆聲...而且還搞什麼割藍委名單,搞得好像批鬥大會一樣...
作者: allen1996    時間: 2014-4-14 02:44 AM

有人可以請他閉嘴嗎....?
自以為是救世主阿?
整天在那天胡言亂語...
哪時候要代表小綠綠出來參選阿?
作者: leo755956    時間: 2014-4-14 02:58 AM

集遊法 砍掉??  那哪天大家去他家路過  看他爽不爽
作者: danny0714    時間: 2014-4-14 03:03 AM

風之琉璃 發表於 2014-4-13 01:00 PM
兩大帆神、廷神又出巡了

申請路權,是在保障其他人民權利,不是他們這群學生暴民想怎麼樣就怎麼樣

暴民們如果有知
還會去當暴民嗎...?
把愚蠢當好玩
把無知當有趣
把暴動當正義
就是這次暴動的寫照
作者: kfc2005    時間: 2014-4-14 03:57 AM

最好等明確的法律意見出來再判斷
路過現在明顯示是兩邊都用,但卻被不等價的評斷
作者: cs556613    時間: 2014-4-14 04:21 AM

藉集會遊行法的問題作文章
難道不能和平理性去訴求嗎
聚眾包圍警察機關鬧事是合法了?
作者: larya11    時間: 2014-4-14 06:22 AM

匪兵乙 發表於 2014-4-13 04:18 PM
那是警察壓制民主,有錯在先,人民運動反嗆,有何不可?

民主民主
什麼都用民主頂就好啦
有了民主就可以無止盡的猖狂下去多好用啊
作者: johnleer    時間: 2014-4-14 06:27 AM

政府帶頭違法,不顧民意,嚇唬人民
作者: terrywbr    時間: 2014-4-14 06:29 AM


同意

最近幾年的抗爭   都是同一批人   都是以抗爭為職業
的確有  推翻政府的味道
都已經民主化了   不要再亂了   對大家都沒有好處

作者: cartman    時間: 2014-4-14 06:48 AM

根本是一群暴民
這就是這些職業學生的真面目
作者: potato.yang    時間: 2014-4-14 06:51 AM

自由權是大家都想要的,必須以不妨害他人權利為前提,如果不尊重這點,請別談自由,更別說妨害了大多數人的權利,也請別說你是代表台灣人,這種水準個人並不承認你能代表我
作者: keaton    時間: 2014-4-14 06:55 AM

《集會遊行法》是民進黨執政八年都沒修改並施行的法令,後來民進黨下台後才想積極修改的,我不懂為什麼民進黨執政時可以的法令,在國民黨執政時就不行? 就連現在的《兩岸監督條例》也是民進黨執政時就可以作的.
作者: edwardliaa    時間: 2014-4-14 07:18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kasim234816    時間: 2014-4-14 07:26 AM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刪除 內容自動屏蔽
作者: chinamuse    時間: 2014-4-14 07:39 AM

說的好  本身就有問題的法律 本來就要改
作者: pete0083    時間: 2014-4-14 07:53 AM

本帖最後由 pete0083 於 2014-4-14 07:54 AM 編輯

服貿具不可逆狀態,你發起公民不服從運動我能理解

取消路權一事,能循行政救濟管道,你還給我搞公民不服從?

看看是誰在假正義之名行政爭之實
作者: timtim126    時間: 2014-4-14 08:01 AM

兩大帆神不要在學生的保護傘下,胡搞瞎搞。社會可以一時容忍;但你不能還向小孩耍賴,沒政府了嗎!如果是那你就大大方方跳出來說要參選執政。拜託!還給社會安寧!
作者: dsds8430    時間: 2014-4-14 08:02 AM

有時候就只要針對人
不針對事情
所以見仁見智
作者: ardckk456    時間: 2014-4-14 08:16 AM

這幾天新聞看下來
有哪個民進黨大老或立委挺這次包圍警局的行動啊?
作者: michaellu1989    時間: 2014-4-14 08:50 AM

那以後警察每天都來"路過"你家個半天一天的看你高不高興,真的自以為是皇帝了
作者: book003    時間: 2014-4-14 09:20 AM

又在胡說了這位無知的腦殘大學生,你這樣對是社會有什麼幫助阿?
作者: M1900574502    時間: 2014-4-14 09:48 AM

這些假學運,真台獨的領導人物
把台北市糟蹋如此程度
只會令北市居民厭惡
建國理想只可能在南台灣發生

作者: l377661    時間: 2014-4-14 09:50 AM

黑道就是路過.抗議政府的就是違法.反正標準是你定的.你說了算.這就是水母的本質.越來越壓不住了.遲早會向中國討救兵.228不就是這樣.歷史一再重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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